忧伤的三流小说

在我扯下手机的耳机,广播的音乐戛然而断后的几分钟,我听到窗外传来一阵声音,原来是下雨了。

我打开阳台的门,探出头,雨突然而至,让我闹不清楚它是什么时候下起来的。

那是个夏夜。我忘了从哪里回来,路过演出场所MAO的门口,看到那里聚了许多人。哦,今晚是周五啊,这里有演出。我看到一个熟人刘旺坐在台阶上,便和他打招呼。他看到我,夸张地和我寒暄,我便也坐在台阶上,和他聊天。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男孩总在向地上吐口水,看得我很烦。我告诉自己,别理他,就当他不存在。我想他应该是刘旺的朋友,可我终于忍不住向他开口:哎,你能别老往地上吐吗?他看我一眼,那是种什么样的眼神啊,充满了不齿、悲伤及愤怒,在我看来那眼神的信息太丰富了,他没说出口的话我都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你管得着吗?于是当他接着向地上吐口水时我便说:是不是你嗓子不舒服?他没理我,我也没再跟他说话。

中间有一个男孩走过来跟刘旺说话,那男孩看起来很小,脸长得很秀气,我饶有趣味地盯着他看了半天,发现尽管他长得比那个男孩秀气,但还是不一样。他浑身洋溢着青春的快乐,显得太正常了。与之相比,那个总是往地上吐口水的男孩就像是出现在黑暗中,来自于黑暗中,也存在于黑暗中。

演出已经结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我突发奇想,对刘旺说:“哎,要不然去我家呆会儿?”这是我跟刘旺认识三年多,第一次发出这么亲近的邀约。

“还在找个路边小摊喝点酒吧。”他一愣,然后说。

“可以买了酒来我家喝啊!”我毫不气馁,这是周末,我实在想找个人陪我呆会儿。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对那个男孩非常好奇,必须要找个机会继续观察他。

不管怎么说,我们离开了MAO,穿过马路,向对面的胡同走去。那里有许多家小饭馆,每家饭馆都卖啤酒。只要再走五分钟就是我住的地方。

这是个炎热的夏夜,即使到了半夜,气温也丝毫不见降低,人们都坐在外面吃饭喝酒,远远望去,这条小胡同里好像都被人占满了。他们说话声音很大,很嘈杂,我一直不适应这种高密度的生活,这种没有距离感的人际关系,这些都让我头疼,并让我由衷地想到我仿佛每天都睡在大街上。和这些人离得这么近,真让我没有安全感。

“我们还是去她家喝吧,这里人太多了,我有点没安全感。”那个男孩开口了。

我们走向一家小店,买了十二瓶青岛啤酒,向我家的方向走去。路上那个男孩说要上厕所,然后就向着墙角走去。“随地大小便啊,”我嘟囔了一句。“你别理他,他就这样。”刘旺说。

一到家我们就打开啤酒开始喝。我带他们到楼上的阳台聊天,那个男孩说他叫王崴,他总像是不高兴的样子,我就叫他不高兴。另外一个比他还小的男孩总是无忧无虑的,我们叫他没头脑。

我总是不满意我的生活,总是想从他人身上得到一些力量。王崴一到我家就抱着吉他开始弹琴,即使在喝酒的时候也不放下。我想他一定是我们这些人中最热爱音乐的。

中途刘旺要去买大麻,他和“没头脑”一起出了门。突然一下子,只剩下我和“不高兴”两个人。我对他的好感不言而喻,尽管都是些普通的好感。尽管它来得迅速而说不清。我尽量让我的声音显得平静而柔和,问他多大了,在哪上学,喜欢什么乐队,家住哪儿这些人与人初相识问的基础问题。

他们从走到回来这段时间不长不短,正好是四十分钟。在这四十分钟里,我做了什么,现在已经无从知晓。人们记得的都是关键的细节,而非大段的时间。如果细化到这四十分钟我每一分钟的心理状态,也是不可能的事。能想起来的是,我回到了我的书房,他坐在我身后的台阶上,手里弹着吉他,我们断断续续的对话。只有他才真正喜欢音乐,因为他始终在弹吉他。

刘旺和“没头脑”回来后,我们又喝了会儿啤酒,他们便告辞了。第二天我就约了他出来。那几天经常下雨,除却雨天便是干燥的晴朗夏日。他有时候住在我家里,每天都起得很早,说是要和同学打篮球。我夸他,他便说他是个有“钢铁般意志”的男孩。

在北京大雨滂沱的夜晚,我们撑着伞在广安门一路散步,雨淋湿了鞋都浑然不觉。

我们相约看了期待已久的演出。所有我想看到的乐队都看到了。一进场已经是第三支乐队的,是我最喜欢的那首《KKK took my baby away》,他拥着我冲进人潮,我们跟着音乐一起POGO,差点把我头上的发卡给冲折了。我的衣服都湿透了。

看到了“没头脑”,他见了我,问:“‘不高兴’呢?”

“你们两个会在今夜的演出重逢。”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王崴对我的态度突然变得冷漠至极。我跟他说话他爱搭不理。我看他他就假装没看见。我的心脏突然沉重起来,音乐变得近在眼前,我却根本听不进去。我没有再去POGO,因为我已经不在他的视线里。

演出结束后,我与他还有其他许多人坐在门口聊天。正如我们相识的那天一样。这次我们却相对无语,我有些坐立难安。

“你一会儿干吗?”片刻后我终于先开口了。

“回家吧。你呢?”他盯着前面的马路,没看着我的脸。

“我也回家吧。”我无奈地说。

说完这句话,我还是磨蹭了半天才站起来。我知道该走了,却不想那么孤单地离开。这个夜晚是如此荒诞,一切变得真实无比,却理不清头绪。我真是不知道怎么了,怎么会这样呢。实在坐到无法继续再坐着时,我就走了。我和一个同样来看演出的认识的女孩一起走了。沿着胡同走到平安大街,又一路散步到平安大街的一个街心花园里。 我们今夜都不太开心,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得出许多奇怪而有趣的结论。我记得有槐花落到我的短裤上,在聊天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吃着落到椅子上的槐花。吃槐花可以缓解我的焦虑,因为它们很甜。

回到家,我捂着被子,一口气哭了四十分钟。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突然如此冷漠?我到底哪里做错了?突然,我想到,他会不会因为我和另外一个留着鸡冠头的男孩聊天而不高兴了?这是个很好的理由,于是我睡着了。

那个鸡冠头男孩很瘦,他叫向阳,是punk,王崴说他自己是skinhead,尽管在我看来,这两者仍然只是服饰的区别。

连续把一首歌听二十遍,是我每次高兴和不高兴的明显证据。第二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给他发了个短信。他立刻打电话过来,让我去南城的某条街边找他。

自从成年后,就很少再去过南城。当我在夜晚的树影婆娑的街道边发现他光着膀子穿着条牛仔裤的身影,或多或少有些新奇。他明显是喝多了,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说话。

那夜是如何结束得我已经忘记了。或许是他在路灯下的那个剪影太过醒目,别的都被当成了背景的缘故。

FM101.8每周四和周日晚上十一点开始有档节目叫《北京不眠夜》,里面经常有许多摇滚乐。现在这档节目终于成了我的每周必听。从初中开始听广播的习惯又重新连接上了。

我坐在屋里,用电脑上网听广播。主持人在念各式各样的读者短信,我飞快地发了一条过去。过了一会,主持人读了它。王崴给我发短信说他听到了,他也要发一条,主持人肯定会读。几秒钟后,主持人果然读了他的短信。我面对着电脑笑了起来。

我开始常常去南城找他。每次与他一起坐公共汽车的时候我都会兴高采烈。公共汽车上的人怎么都那么开心呢?

下地铁后在地铁的出口里我突然发现有人卖花,便挑了一束橙色的玫瑰,然后兴冲冲地换公车去找他。他很高兴,捧着花要花放回家拿水养起来,还拿手机拍了张照片。

吃饭时,王崴给我看手机里他拍下的橙色玫瑰,我们就顺着看了下去,其中有几张是他和另外几个女孩的合影。我夸其中一个女孩长得好看。

“她说她认识你。”他说。

“是吗?”我说,“但我没有印象。”

“她说你没有照片上好看。”

“是吗?”我沉默下来,感到一丝熟悉的、隐蔽的敌意从他的手机里毫无质疑地传过来。“我不认识她。也根本不记得见过她。”

“她没别的意思啊,她说你不如照片好看的意思可能是说你照片拍得好吧。”

我一拍桌子,“真逗!可笑!”

“对不起,我有点失态。”片刻之后,我向他道歉。

“是,你是有点。”他舒了口气,不客气地说。

“你看,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温柔善良的人吧?你现在看到了我的另外一面了吧?”

离座结帐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点累。我们又去了河边。我发现胸中的激情不知什么时候起开始淡下来了。初秋的微风吹在身上已经有些凉了。

他送我去地铁站。我们拉着手走过的街道旁边的天空都闪闪发光,而当我们走过,背后便又重变得黯淡。一切都分外耀眼——树木、霓虹与柏油路。

“你感觉到了吗?”我问他,“我发现我们走过的地方都像钻石一般闪闪发光。”

九月份的时候,为了能在一场音乐节上演出,我不得不经常去通县的一个排练室与一支乐队一起排练。我常常在下午坐地铁到国贸再转937路公共汽车去通县的某个小区。路程之漫长过程之乏味简直难以忍受。唯一动人的便是一掠而过的街边台球岸子在路灯下发出迷人的绿光。

到了排练的小村庄,我在路口无意中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是他,那夜与我聊天的鸡冠头男孩。这次他换了发型,不过他那张削瘦的小脸和单纯又锐利的眼神让我立刻认出了他。

躁热的排练室、路边摊上粗糙简陋的食物、排练完九点钟与乐队的吉他手一起蹲在路边等公共汽车,偶尔我们还会一起吃顿饭。这些都像电影片断,一帧一帧地连接起那个夏末的下午与夜晚。

王崴考上了一所三流大学。法语专业。他兴致冲冲地让我去找他。我排练完浑身疲惫,很想回家洗澡,但还是打了辆车,直奔他的大学门口。已经是秋天了,月亮像枚铜钱挂在天上。他穿一件海军蓝夹克,一条直脚白裤子和一双黑色的靴子。见过他的朋友说他只是个普通的小孩,而我觉得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快乐万分。我们在校园里走了几圈,坐在椅子上抽烟。

“你能不能偶尔来找找我?最近我特别累。”我对他说。

他给我看了几张手机里的照片,有一天是他和他妹妹小时候的合影,笑得像两朵花一样。我让他用蓝牙传到我手机上,想他的时候就看一看。

在音乐节演出的那天,向阳借给了我的他的皮夹克。我穿上他的皮衣在舞台上唱完歌。王崴没来,他说票太贵。第二天,我们一起看了YEAH YEAH YEAHS的演出。大雨倾盆,身上全都淋湿了。

那天我们说过什么,我忘了。

手机屏保还是他和他妹妹的合影,每次我看的时候都会感慨:童年真美好。

我又去过他的大学一次。在那凌乱的大学男生宿舍里,我喝了一袋牛奶,看了一会儿他同屋放在床边的诗集。这本诗集与我有些共通之处——我也写诗。没错,最好的途径应该是被阅读,而非被阐述。

刘旺过生日那天晚上,我们在南城的一家饭馆给他过生日。刘旺一直说他写了一个剧本,吃完饭想让我到他家看看。刚吃过饭,我们走出饭馆门,王崴就不见了。我给他打电话,他带着酒意说他跟一个哥们到旁边接着喝。我到刘旺家里看了看剧本,期间我们都给王崴打过电话,他没接。

肯定又是什么地方惹恼了他。到底是哪儿让他不高兴了?我跟上次一样找不出原因。

这回我没有再理他。简直是莫名其妙。我想。我随朋友去了一家迪厅,那里到处是寻欢作乐的人们。没有人在意年少轻狂的梦想,更没人在乎谁为谁生了气、伤了心、动了情。

也许就该这样。我起身走向吧台,要了杯酒,很快就把他抛之脑后。

那之后我没有再去广安门,更没有在夜晚听同样的广播节目。有时候我走过街道的时候会突然想到有一天晚上我与一个男孩拉着手走过一条路,整个天空、路两边的树木都闪闪发光,像被施过了魔法。有天我经过夜晚的长安街,整个长安街笼着薄雾。我伸出手,不需要被分享,这是我一个人的长安街,一个人的北京。

我去了九华山,然后是合肥。在九华山,阳光很好。

天高云淡。山高水长。

云彩像水墨画。

我特别喜欢从九华山到合肥之间的路边的风景,那些二层小楼,还有路边的菜地。夕阳如此美。

有个下午我去了巢湖。路过一个小村子。有人在路边种花草,巨大的鸡冠花,一蓬蓬的剑兰,还有香气扑鼻的白色小月季。

在水草漫过膝盖的巢湖我遗失了我的手机。留在手机里的照片与短信都消失了,就如回忆般模糊和遥不可及。

一个月后。我匆匆赶到上班的单位。几个同事正在院子里聊天。贾妮正在跟一个她喜欢的女孩贫呢。过了会儿她问我:“你是T还是P?”

“可T可P,看对方是谁了。”

“你那孙儿怎么样了?”她们问我。她们说的是另外一个人。

“……我没拿他当孙儿,因为他拿我当果儿。”我顿了一下,带着遗憾的口吻缓缓地说。

“我操这句话太牛逼了,真的姐们儿,我可以把它用作我MSN的签名吗?”璐璐咋呼起来。

“当然可以。”

“那我现在就去改。对了,上次你发给我的这人太傻逼了,我真没见过这么傻逼的。他还给我讲过一次在我们秦皇岛老家的公共汽车上售票员看上了他约他去开房的故事。你说他傻逼不傻逼?”

我还没开口说话,她就又开口了:“对了,你能原谅我把他拉到黑名单里吗?谁叫他老半夜三点半问我在做什么呢?我靠你以后能找点上道的吗?”

“我看着你们都犯愁。”还没等我说话,在一旁一直忙着跟她的拉拉聊天的贾妮插嘴道。

“你回家对着镜子看看,你就不愁吗?”我质问道。

“愁,太愁了。”她嬉皮笑脸道。

“对了,上回你说的那个真爱呢?”璐璐突然问道。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把那夜的事简单陈述了一下,说:“他不理我了,我也懒得搭理他。”

“哈哈。你老是号称找到真爱,每次您都是真爱。”

“我在,爱情在。”

“我靠姐们儿,”璐璐又嚷起来,“你怎么老是说真理啊。我可以把这句话当作我QQ签名吗?”

“得得得,快回去吧,一会儿老彭该说咱们了。”贾妮望了一眼办公室的方向,打断我们的对话。

“你干吗呢?”在低头看了半天报纸后我发现璐璐正坐电脑面前抽烟发呆,赶忙走过去问了她一句。

“陷入深深的思索。想我对象的事儿呢。”

“您说话真书面语言,中国版的亨利.米勒。”

“不,说实话,我就崇拜您。”

贾妮走过来,笑嘻嘻地数落我,她身宽体胖,仿佛和我们这些后青春期的烦恼早就隔绝良久:“你还像年轻时一样,那么容易激动,那么容易滥情。”

“是啊,你以为呢?我觉得我都改了许多了,没想到还是这样。”

ChunSue
春树(Chun Sue),中国当代作家、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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