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惊魂——选自《光年之美国梦》

第一章

我们又踏上去远方的旅程。一想到要离开冰天雪地的北京,我们都长抒了一口气。

飞机上。我的头隐隐作痛。Martin在看一部欧洲电影。我翻遍了飞机上的免费杂志。百无聊赖时想看小说,找了半天才想起来书都放在托运的行李箱里。接下来的时间没法看书,这让我有些后悔。

我拉拉他的胳膊,想跟他聊会儿天,哪知他看电影正看得入迷,不耐烦地把我的手拨了回去。

我又拉了拉他的胳膊。“干吗呀?”他说,眼睛还盯着屏幕。

“聊会儿天吧。”我说。

“看完再聊。”他漫不经心地说。

“那我现在干吗呀?”我有些上火,语气开始不耐烦起来。

“这电影很有意思,你也看吧。”他终于肯把眼睛从屏幕上调过来,换到我的脸上,不过目光还有些不集中。

“不,”我拖长了声调,不知道为什么,一种熟悉的情绪开始上来了,那好像是种强迫症,一旦涌上来,根本压不下去,我强调道:“我就想和你聊天。”其实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什么要聊天的兴致了。

“呀,你别闹了,你安静一会儿行不行?”

类似这样的对话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总是我由于无聊开始想和他对话,而他正沉浸在某种事件或娱乐中懒得回应我,接下来他就会指责我不能自己安静地呆着或者寻找自己的快乐,而我也会从反驳到愤怒,争吵就这样一次次地发生了。

这次也不例外。我们冲彼此嚷嚷起来,我抓住他的胳膊不放,可他的劲儿很大,被我打断了看电影的火气一下子就爆发出来,他盯着我,口气坚决地地对我说:“你别烦我行不行?”

我愣了一下,无言以对,一下子就哭起来。我站起来走到后面的空座位上用杂志掩着脸开始哭。

他根本没理我,把耳机戴上接着看电影。

飞机上的人不多,机舱后面一大半都是空的。我们就坐在航机后排,但这样的吵架仍引起了一些旅客的侧目。

我哭得很伤心,都忘了为什么而引起的吵架了,只觉得伤心难耐。

下飞机的时候,我去了洗手间,发现眼睛已经肿了。我们互相不说话地走出机场。这里是晚上了,一股熟悉的热气扑面而来。

机场外面竖着一棵巨大的圣诞树,许多颗小灯泡在亮晶晶地闪烁。我抽出一支烟,点燃。Martin看着我烦躁地在吸烟,走过来跟我道歉:“对不起,别生气了。我们好好玩吧。”

我其实还在生气,但听到他说这样的话心立刻就软了。他轻轻地抚摸我哭肿的眼睛,我突然发现他的胳膊上有两道红肿的印子,“啊?这是我刚才抓的吗?”

“嗯。”他苦笑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捧起他的胳膊心疼地吹了几下。“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刚才我那么使劲……”

他立刻原谅了我,向我露出笑容。他是我交往过的男朋友里脾气最好的一位,就是特别固执,有时候像机器一样死板。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跟他吵得不可开交。Martin说我是他见过最固执的人,其实他也是我见过最固执的人。我们是互相的地狱。

我们住在一家家庭式旅馆中,在曼谷城中停留了两夜三天。听说这家店已经营业了二十年,很有接待外国旅客的经验。价钱还算便宜,折成人民币大概八十块钱。旅馆旁边的路正在整修,尘土飞扬,非常北京。

房间不大,有一张床,衣柜,和一张写字台。连电视都没有。上厕所和洗澡要在走廊的公共浴室。幸好人很少,洗手间很干净。房间里也可以无线上网,楼下就有按摩室和网吧,像是躁动的大海中一座风平浪静的小岛。

曼谷像这样的家庭式旅馆有许多,和宾馆不同的是它们更能让远方的客人放松和亲切,旅馆里便可以提供饭食和酒水饮料,也可以与旅馆的服务员们一同在客厅(也就是一楼的大堂)里看泰国电视剧。因此这样的小旅馆更受到欧美旅客的欢迎。然而,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一般中国旅客在经济有保障的情况下肯定更青睐标准的宾馆。中国旅客出门在外基本要求是房间干净舒适,服务方便周到,而并非要尽快融入当地人的生活,因此他们更会选择宾馆,甚至是连锁酒店。

如果我有钱……或者我自己来,我一定会选择座落在湄南河畔的半岛饭店。出门旅行,我不希望自己还要为了居住环境发愁。酒店最好有24小时的无线网络和通信设备,有24小时的热水,最好能像在家里一样安全、舒适、方便。

第一天夜里,我没有睡好。朦胧中一直听到有动物的嘶鸣,时断时续,像是有野猫叫,又像是隔壁有个幽怨的女子在抽泣,令人毛骨悚然。Martin早已睡熟,我怎么也睡不着,短暂的几次睡着后又被惊醒,那声音迟久不散,甚至有越叫越响的趋势。有几次我从床上突然坐起来,想要寻找那声音的来源。

梦里梦到那些路,包括从机场打车到旅馆里路过的曼谷大王宫与玉佛寺下的广场上纳凉的人们。

不知道我是几点睡着的。那夜我睡得很香很沉。也许是因为空气清新或是在异地的新鲜感,清晨八点左右,我毫不费劲地醒了。从镜子里,我发现我的脸稍微有点肿。

天气湿热。曼谷的年平均温度是摄氏二十八度,十二月的平均温度则是摄氏二十四度。

吃过早饭,我躺在旅馆的床上看毛姆和伊万普宁的小说。他们各有各的好,毛姆就是太聪明,让我不喜欢,小说写的太像小说了,普宁则像忧郁的英式歌曲,让人郁郁寡欢,可我喜欢他写的绮绚的俄国农村风光。

下午我们去逛街。在路上,有两个晒得棕黑的泰国男人冲着Martin喊“Lucky man!Lucky man!”我们都以笑作答。我问Martin:“他们什么意思?难道他们把我当成泰国人了?”“你想得太多了,宝贝儿,可能他们只是觉得你很漂亮。”“那你真的是lucky man了!”“是啊,我是Lucky man,有你在身边。”说着,他用他汗津津的胳膊搂紧了我。

我们相拥着去码头坐渡轮。码头周围的环境非常幽静,巨大的树木随风沙沙作响。我坐在码头的台阶上,观察地上爬着的小虫子。十几个与我们同样在等渡轮的人分散在四周,吸烟、喝饮料或者低声交谈。

湄南河的河水肮脏浑浊,像是磨成粉末的菜头色,不时飘来塑料瓶之类的垃圾。我们坐在快船上,看着沿途的庙宇、建筑、教堂及海航公司。

夜晚的曼谷灯光闪烁,到处是各种肤色的游客。穿着休闲装的大块头美国人,优雅消瘦的法国人,体格壮硕的德国人,以及看不出国籍的西方人。行走在他们中间,我不由自主地寻找那些曾经走过或看到过的建筑。有时候,我以为我曾来过某条街,再仔细观察一下,发现没有来过。

夜影绰绰,热带的气息如影随形。随处可见的芸芸众生们,偶尔可以听到的家乡口音。

在小吃街的夜市吃晚饭时,由于没座位,我们不得不和两个食客拼桌。他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通过聊天,我们得知他们是西班牙人,应该是夫妻。

Martin与男旅客聊了几句。大家都对来这里旅行得到的享受赞不绝口。我们的菜陆续上了。男旅客突然对Martin说:“You are a lucky man.”当他第二次说这个句子时,我们终于问他为什么。

“因为你和她在一起。”他目光闪烁,有些不好意思地用手指了指我。似乎我是一件货品,或是我根本听不懂他说的话。

这次,Martin不得不尴尬地笑起来,说:“谢谢。”

坐在那个男人旁边的中年女人开始沉默,并面带愠色,像一个在面对这种棘手的状况的妻子所做的一模一样。

我点上一支烟,微笑着对那个萍水相逢的男人说:“谢谢。”

告别了那对奇怪的西班牙人,我们手拉手走到另一条街,打算小酌几杯。

夜风吹动我那条橙色与粉色相间的斜肩长裙,丝质的裙摆温柔地拍打着我的小腿。殷勤的、穿着制服的年轻服务员们到处走动,天色美丽至极。总会在落日过后的几个小时内,在真正的黑夜到来之前,天空仍然会有层淡淡的浅蓝色和浅粉色之织的霞光。

Martin向我举起杯,那双蓝色的眼睛此时又焕发出了光采,像一对珍贵的、无暇的宝石。每当他开心的时候,他的眸子会变成宝石蓝色,而当他生气或郁闷时,他的眼睛会变成深灰色。我也举起自己那杯“自由古巴”,灯光掩映下这杯我最喜爱的鸡尾酒发出琥珀般迷人的光。我迎着Martin的眸子,与他碰杯,深深地喝下一大口。

Martin提议说去夜市逛逛。这里的夜市很大,热闹至极,灯光充足,就像白天,摊位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服装,同时也有小摊卖小吃。他挑了一件印着泰文“红牛”标志的T恤衫,我一向不习惯在这样的地方买衣服,衣服越多我越头疼。所以什么都没买。

“我有些累了。”我对他说,“我们回去睡觉吧。”

我们并未直接回旅馆,而是去了一家酒吧。Martin对那里的人妖表演很好奇。我有些倦怠,但仍陪了去。我们刚走进酒吧的时候,正看到几个脸色惊惶的旅客仓皇下楼。

楼上的空间很大,没有几个顾客。我们被安排坐在沙发上。穿着三点式的服务员为我们拿来酒单。我突然明白了,这家酒吧是黑店。这里的酒都很贵。而此时已经无法离开了,不远处几个粗壮的保安正在虎视眈眈。我们每人点了一杯酒。那些舞女们并无心跳舞,他们大大咧咧地随便扯几下胸罩随即敷衍地对顾客微笑。我回过头,观察着四周,整间酒吧只有不到十位与我们同处于尴尬状态的顾客,每个人都似乎坐立不安,似乎都在为自己身处此地感到迷惑。二十分钟后,我们付钱离开。相当于人民币三百块钱左右。

那夜,我翻来覆去。仍然没有睡好。今夜没有听到人或者动物在哭泣,只是听到汽车开过马路发出的摩擦车轮声。

我们决定去附近的一座真正的小岛上游泳晒太阳。

ko chang。象岛。旅行书里介绍说它是靠近“备受战争煎熬”的柬埔寨的前哨。旅行书里介绍说“在这里,嬉皮士们曾在东南亚保存完好的原始丛林中和与世隔绝的海岸线上寻欢作乐。后来,他们也不得不面对世界了。”

我最讨厌嬉皮士。我想原因是因为他们总是盲目地说“爱与和平”,直到每一个人都听腻。我也讨厌他们的打扮,总是宽大的衣服和鲜艳的色彩,又是喜欢大麻和毒品。好像每天都生活在虚拟的世界里,令我避之不及。而如果在现实中碰到他们,也许我会喜欢上他们。

在我最初的记忆里,他们出现在1969年的Woodstock音乐节上。女孩喜欢穿连衣裙,头戴一朵花,男孩喜欢留长发、蓄胡子。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反对政府和中产阶级生活方式,喜欢神秘主义。

后来嬉皮士这个词被贬义地使用,在保守主义者和激进主义者的眼里,嬉皮士都是没用的东西。

车窗外到处是田野。如果不是被飞快掠过的椰子树,这里就像中国北方的农村没什么区别。热带的天气便是窗外炎热,而车内开着空调,空气冰凉。

我们住在Martin朋友推荐的小木屋中。这和我原来心中偷偷幻想的海滩豪华酒店相去甚远。他总是说我庸俗、贪图享受。本来嘛,旅行就应该好吃好喝,最好还住五星级饭店来回头等舱呢。

这里一片比较原始的村落,村头是家租摩托车的商店,地上都是起伏不平的石头,穿拖鞋穿过要小心了。村落看起来很大,尽头是海。穿行村落的除了黑发深棕皮肤的原著民外便是白种人。

第二章

那时候我刚和上一位恋人分手,大概有三个月的日子一直痛苦不堪。那是个冬季还迟迟不愿离去的早春,天色总是忽明忽暗,总是阴天、多雨。

我常常就莫名地哀伤起来,觉得没人疼、觉得孤独。由于思念分手的男友再加上对未知命运莫名的恐惧,我经常哭。我常常哭着入睡,然后又哭醒,眼泪就像河水一样在我脸上流淌。后来我甚至都懒得擦了,让它自然风干。

在那些因想念他而睡不着的夜里,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你会忘记他的。你知道,这是规律,你每次都能将想忘掉的人忘掉,这次也肯定能。

在这样的心态中,只有恐怖片能打动我了。

看完恐怖片后如果吓得睡不着觉,我就打开电脑给自己连播三遍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随后,我去了趟新华书店,买了张斯大林着军戎装的海报贴到了墙上,面对着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神,从此之后再也不好意思失眠。

有部片子讲的是一位极其孤独的女孩,总是得不到她想要的温情和爱情,只有布娃娃作伴。最后她杀了她所有的朋友和喜欢的人,把他们身体慢慢拼成一个人的形状,当她拼成的人躺在床上时,她令人心碎地、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睛并没有望着她。她哭了,然后慢慢挖下了自己的眼睛。当她把眼睛放在那个人的脸上时,奇迹发生了。那个人活了过来,伸出手臂搂住了她。是出于共同的孤独还是感动?最终他们心意相通。

至少它给了我一个启发:如果没有朋友,就自己创造一个。

我开始迷恋上了网络聊天。我发现了一个全英文的以音乐交流为主的网站。身边喜欢音乐的朋友都在里面注册听歌交友,我也不甘落后地注册了。

在那里我叫Vanunu,1986年对西方媒体首次指出以色列藏有核弹头的前工程师的名字。

没有人看出这名字有何喻意,我的友邻里都是些摇滚乐和诗歌爱好者们。

这一天,我刚登陆这个音乐网站,就看到有人加了我。在留言条里,他说他和我有共同喜欢的乐队,共同喜欢的作家,还有——共同喜欢政治和历史。这最后一句话令我窃喜,随之而来就是一抹担忧。那种心情很复杂,像被人看穿了心思的小孩。这句话告诉我,他知道Vanunu这个人。其实我知道他,仅仅是从报纸的某个小辞条里,觉得这个名字的读音很好听,如此而已。哪知后来我真的用了他的名字呢?我点开他的资料,Brad,美国人,住在阿拉斯加,29岁,水瓶星座,已婚。没有照片。看着他这条留言,我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他加我为好友了。可能比起被一个人了解的可怕,孤独是件更可怕的事吧。

我和Brad聊上了,刚开始是互相留言,后来不过瘾,就互相加了MSN。我们在MSN上聊得不亦乐乎,他说他喜欢佛教,曾在日本学过禅。我们从文学聊到音乐,从电影聊到衣服,从毒品聊到香水,从家庭聊到军事,还有旅行和西藏。他说他爸曾经是海军陆战队队员,我说我前几天还刚买了一套关于介绍美国海军陆战队训练情况的DVD。我们的话题很广,几乎谈到任何话题都一拍即合,很有共鸣。

我的英语并不好,要深谈下去很困难。改天一上线,他居然跟我用中文说了句“你好”。原来他居然下了个中文翻译软件。这简直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俗话。我们就这样你说句英语我说句中文,金山词霸对中文之星,你来我往,一聊就到天亮。

我所在的文学院管理比较松,有时候只有上午有课,Brad没有工作,时间也很自由,我们常常从我的午夜聊到他那边的午夜。

我常常聊着聊着就“嘿嘿”笑起来,欣慰地球另外一边居然还有个人如此懂我。笑完就又感觉惆怅,这种看得到摸不着的友情令我感觉有些迷失。我像一只蛰伏在洞中受伤的野兽,沉默寡言,深居简出,连睡衣都不换。我慢慢消瘦下来,头发长得老长,捂了一个冬天后的皮肤重又变得苍白,在上网的时候兴奋莫名,还经常自言自语,现在想想那段时间简直是神经病的前期表现。

玩摇滚乐的女朋友Gia王给我打电话来,说有个挪威的电视台采访她,希望我能作陪。我说好吧。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就真的能一礼拜不出门了。

摄影师是个年轻而和善的北欧男人,他跟拍了几天我们的日常生活,比如游泳的时候、逛街的时候、看演出的时候、坐在酒店的玻璃窗前侃侃而谈的时候。我的朋友在摄像机面前从容自得,而我则像一个蹩脚的演员,不是情绪不到位就是表情过于夸张。总体来说,我还是说了那段时间说的最多的话。

我渴望像游泳的时候,把头埋进水里,只听得到水花溅起的声音,周围一片安静,像空白,如果能这样一直游下去多好,不用跟谁说废话,不用想琐碎的生活,不用想土崩瓦解的爱情,就这样一直潜在温暖而凉爽的水里,让它包围我的身体,一直游下去。

走出游泳馆,头发还湿漉漉的,北京初春晚上的寒风吹着光秃秃的树干劈啪作响,同时也灌进了我的脖子。我赶紧把头塞进羽绒服的帽子里。天是微微发亮的蓝色,时间还早,我们几个人站地游泳馆门口商量去旁边吃麦当劳,突然我感到万分孤独,吃完饭还要孤独地回家这样的事情变得无法忍受。我强烈地期盼这个采访能多拍几天,这样我就有人陪了 ——我被这种朴素又傻逼的想法吓了一跳,有那么几秒钟我甚至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我知道我的朋友还有摄影师他们还在身边,是绝不能哭出来的。我强忍着这突如其来的泪水,把眼眶憋得通红。

“您是我的心灵伙伴。”在网络上Brad打来这行字。

心灵伙伴。我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脑屏幕上的这个英语单词。他吓了我一跳,这是我一直在寻找的词却不知如何称呼的词,然而却被他说了出来。

最后一天拍摄是在迪厅,那天是情人节。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安排去迪厅,可能要顺便体现一下发展的中国里主流年轻人的夜生活。去之前我就已经喝了几杯,快到迪厅时,一阵抵挡不住的头晕令我不得不坐在路边稍作喘息,四周都是手持玫瑰花的情侣和三五成行的年轻人们,我醉眼朦胧地看着他们。

不知何时我突然意识到旁边多出个平头整脸的男人,他正在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见我看他,便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问道:“你怎么了?”我没搭理他,他继续问:“怎么了你?”说着,他就把手放到了我肩上,用像在哄小孩的口气说:“找个地方轻松会儿吧……”

刚开始我还有些理智,说,不了,不用管我。当他再次重复并且试图紧紧抱我时我终于忍不住了,我挣脱开他的手,边向迪厅跑边喊:“你是什么人啊,凭什么跟我说话?把我当什么人了?”啊,你也配!

一进门差点撞到那个摄影师,他怎么站在门口?他笑嘻嘻地扶着已经明显喝多了的我,我问:今天咱们拍什么?

Gia王已经在舞厅中间跳上了。她跳得很投入,手扬得很高。摄影记者跟住她不停地拍,噼噼啪啪闪光灯不停地闪,周围的人都在看她。这音乐太弱智了,如果是平时我早就不自在了,幸好今天我喝多了,我冲进舞池,冲镜头竖了个中指。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我总是怀疑那些在镜头前面侃侃而谈的人是不是他们本人。他们要说的话是不是他们真正要说的?那些被摄像机忽略的东西才是真相。就像刚关掉机器时脸上疲倦的表情,某个讽刺的眼神和忧心忡忡的精神状态,这些都不会出现在摄像机前,他们把它管理得很好,只让它在没人时才尽情流露。

拍摄结束后,摄影师说他明天回挪威。我们顺路,决定打一辆车回去。我们随意聊了两句,便沉默下来。过了几秒钟,他转过头来,轻轻地吻了我的唇。我微微地闭上眼,开始回吻他。不,他没有吻我。我也没有俯身过去吻他。这些仅仅是我的想象。被我戛然而止禁止再想下去的想象。我警觉地睁开眼,看到的是车座上铺着的白色椅罩。汽车缓缓开近宾馆的大门,终于停了下来。他侧过身子,给了我一个拥抱。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他说:Take Care。

保重。我说。

“再见。”

“再见。”

他下车后我松了口气:终于学会自控了。

若是从前,我肯定是要吻他一下的吧?或者还会要求去他的宾馆。没什么目的,就是打发无聊的时间。

是呀,比起无聊来,被拒绝的滋味儿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吧?

在这孤单的夜晚,我孤单地坐在出租车里,看着他孤单的身影走向酒店的旋转门。不,他不会孤单,明天会有摄影师与他同班飞机回国。既然如此,他便安慰不了我的孤独。

我挪到靠右边车窗的位置,把一双腿舒服地伸直。出租车再次开动,快速而安静地驶过东长安街,驶过西单、军事博物馆和公主坟,转了几个弯,来到我住的大院门前。比起喧嚣、娱乐场所众多的北京东部,我还是喜欢沉默中带着高贵、自有一番天地的西城。我喜欢西长安街上的建筑,那些老式的、恢弘的苏式建筑总是让人感觉有种厚实的安全感。在这些建筑中,我最喜欢的是军事博物馆。尤其是晚上经过那一片儿,侧头正好看到军事博物馆顶上的红星时,我总会感到心潮澎湃。

过了十二点,电梯已经停了。爬楼梯时想到网络那头还有我的心灵伙伴在等我,而现在正是他们国家的下午时间,他肯定在网上,不由得兴奋起来,连上楼都有劲儿了。那段时间我常上MSN,一天不上就不能心安。一上MSN,Brad果然在线:我美丽的花回来了。

我顿时心里暖融融的。这叫什么?这叫“心灵伙伴”!

我们聊得很投机。与别的聊天对象要求看照片和视频不同,Brad从未让我给他传过照片。不过我的照片栏里总是放着最新的照片。我也在网上认识了许多有趣的人,其中一位叫David,美国某大学的历史和哲学讲师、作家。我们聊天时,我戏称他为我的老师。天知道他是作为我的英语老师还是文学老师,我们常常聊的都是文学,他经常在网上给我弹吉它。他挺漂亮,有张照片是坐在蓝色法拉利车里的。我总是传给他我的最新照片,从各种各样的自拍照到浴室自拍图不一而足。后来发展到我们对着摄像头手淫。常常是我先脱衣服,脱得只剩内衣,再慢慢地脱内裤。屏幕那边的他把裤子解开,我也顺势坐下,把摄像头调到只能拍我上半身的角度,把手伸进温暖已经泛潮的内部抚摸自己。

“我喜欢你的腰。”David说。

难怪他这么说,他们那边吃的脂肪含量比较高,所以电影里的人除了帅哥美女之外腹部都长了一圈有点像游泳圈脂肪。

有时候我洗完澡直接披着浴巾和他聊天,他夸我穿着的裙子漂亮,我说这是浴巾,结果这话又勾起了我们的情欲,两人再次重复一遍从脱衣服调情的过程。

他说你来美国吧,等夏天我们学校放假,我带你到处去玩,还要喂你吃冰淇淋。草莓味的,我说。小孩子气的调情。可美国哪能想去就去呢?至少需要一封邀请信。而 David又无法代表他的大学给我发邀请信,此事就搁下来了,像我们说过的玩笑,没有再被提起。我们偶尔通电话,幸好我的手机是全球通,可以通全球,不然我肯定要去买张国际电话卡的。David没有女朋友,他说他爱我,我也说过爱他。

还有个英格兰伦敦纹身的喜欢摇滚的小青年,我们的交流往往简单粗暴,每当他上网我们就说些淫言秽语,彼此调戏一番。那时候我的英语突飞猛进,懂了许多实用的单词和短语,有些是用来自我介绍的,有些是用来交流增进了解的。没有一本教科书上有这么多涵义丰富的词汇,就算有也没有这样灵活机动的学习方式。“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聊天中学习英语,这句话果然没错。

有个比纹身师有修养的英国男孩,当时他正在英国北部的某个城市上学。我甚至没有记住他的名字。他给我在MSN上讲了一个非常别致、不落窠臼的黄色小说,让我在自慰之前便不可抑制地有了高潮。光看他的英语叙事方式就High了。不得不说,不是每个说英语的人都能把英语说好的,能说那么活泼又不下流的英语的人,仅此一位,因此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David的英语书卷气太重,Brad的英语没问题,只是他太迷恋我,难免纠缠语法和叙述方式,Brad的说话方式太街头太摇滚乐,有股痞气。算起来,惟有他的英语完美无缺。可惜,由于我MSN上的人太多,我后来再也没有找到他的名字。

我像个孩子发现了新玩具似的沉迷于这种网络对面那形形色色的男人们和这种方便顺畅又丝毫没有后顾之忧的性关系。这些关系里面,有些是单纯的性关系,有些是夹杂着爱与友谊的性关系,还有些没有发展性关系,就仅仅是朋友。我们通过网站认识,在MSN上继续交流,诉说彼此的生活爱情,互相出主意,没话说的时候就打个招呼各忙各的。

总体来说,在这个音乐网站上认识的人都还算有素质,在另外一家专门交友的网站认识的就比较不堪了。有位尼泊尔的仁兄半夜跟我聊了半个小时,就约了当天凌晨的约会。他坐了十六站地铁从他在东边的大学到达我在西郊的家,鱼水之欢后此人仅仅休息了十分钟便坐地铁回去了,说是学校里举行运动会要踢足球。我坐在床上目送他离开,真佩服他的体力!后来我没有再约见他,因为那天为了约会我整整打扫了两个小时房间,还特意换了崭新的刚洗过的白床单,把我床底下那些小说或诗歌类的书籍都扔到了阳台上,而他却只呆了四十分钟。我躺在床单上想,至少两个月内不用换床单了。

总之,我可以随便和人上床。只要对方不认识我。

我有许多感情,却完全产生不了男女之爱。

我唯一的安慰和幻想对象,就是那些已经死了的作家和诗人们。我常常为他们写诗,假装他们还活着。

自从认识了Brad之后,我经常聊的人除了他就只有David了。

David欣赏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他说这才是这位俄裔作家最棒的作品。那本《洛丽塔》仅属二流。他说他还欣赏日本的一位流行作家。我发现他的欣赏口味也仅属二流。

我和Brad聊音乐和服饰,他说在高中里面体育迷和朋克们互相恨对方。

为什么?我问他。因为朋克音乐和运动我都喜欢。

他解释道,因为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体育迷们喜欢运动,讨厌颓废的生活,而朋克们厌恶平常的生活,觉得体育迷们没脑子,从来不思考,只知道锻炼身体。

他还给我发来一首唐诗的英文版,说他很喜欢。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发现应该是李商隐的诗。我想了一会,该不会是那个“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使干”吧?后来一想,不对,到网上一查,原来是这首: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第一次通电话时,Brad被我糟糕的英语震住了。他肯定想不到翻译软件对我的帮助有多大,而那些该死的英语发音在离开学校几年后又是多么难以发出。震惊之后,他哈哈笑起来,说我的英语发音很逗。他很通情达理地给我打来电话,没有让我付昂贵的手机费,这让我想起David,每次都是我给他打,从来没给我打过。这样想起来让我有点不爽。在网络通讯还不够普及的昨天,我们只好用真金白银来打电话。

有一天,Brad在网上说他妻子想和他离婚,还说他和我结婚我就可以去美国了。

这种荒谬的想法吓了我一跳,随即而来的是种因为国力不够强大而产生的某种强烈的愤懑之情。用不着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吧?“不用,谢谢了。”我给他回了这一句。 我当时肯定涌出来些自豪感——幸好不是八十年代末的中国了。

Brad也说这很荒谬。他说他没有这个想法,是他老婆自己提出来的,可能是对他经常上网有所不满,主动要求离婚吧。他说他妻子和他结婚时还是“处女”,所以他想尽量为她负责。后来我见过他传来的她的照片,不好看,面目温和得近于模糊,发福的身材,黄褐色的头发,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家庭主妇。看到这照片时我还有些同情她,其实同情什么呢?美国女人也不全是好莱坞明星,大部人可能就是这么普通、平凡。

“我很喜欢佛教,以前曾经去过日本学禅,五月份时我打算去曼谷呆一段时间,教英语,拜访寺庙。我很想当和尚。小时候我喜欢写诗,想嫁给Morrissey。青春期的时候是同性恋,吸毒、写诗、疯狂做爱就是我的生活。后来我喜欢上了佛教。认识您真好,您可能是观音。”

我深深错愕。仍然被感动了,不由自主地对他说:您真好。

Brad开始称呼我为他的公主。我们的聊天频率越来越频繁。他对我尊重而殷勤,而且很粘人,就连聊天的间隙我上厕所都要叮嘱我快点回来。我是不喜欢被人盯得这么紧的。一丝不快闪过我的脑际,但很快被我忽略掉了。

由于日夜颠倒、时差紊乱,我时常有种上天在上或神灵在看着我的幻觉。一切正在发生并通过我发生,这是一种再循环的感觉。真是既奇怪又荒谬。不,仅仅是荒谬。梦幻的气息笼罩着我,即使我言语粗俗,强烈的梦幻感也不容置疑。我没有吸毒,却随时能产生幻觉。这种感觉是好还是不好呢?我越来越瘦。生活的一半是梦境,就连醒着的时候也像在做梦。梦境逐渐超出了正常时间。

第三章

在妙趣横生的夜晚聊天和枯燥无味的白天学习中,春天来了。

我走在路上,走过一棵开花的桃树。白色和淡粉色的桃花纷纷而落,其中有一朵经过我的眼前,落在我的脚下。我弯下身,捡起它。然后放在手心,一路带回家。

我喜欢桃花。喜欢它的美,它的风尘。

在一个春天的夜晚,少年时的阿飞和李寻欢在桃树下练剑。桃花纷然而落,落在他们宽大的衣袖上,落在春天潮湿的土地上,层层叠叠,此情此景,年老时的他们会回忆起来吗?曾有一个春天的夜晚,少年阿飞和他最好的朋友李寻欢在桃树下练过剑。

“你干吗呢?” Eric发来消息时我正拖着我那块基本上用来收藏展览的滑板在楼下宽阔的马路上努力进行平衡运动。那时是晚上十点多,河边的那条路几乎已经没有什么车经过。

“真酷。我年轻的时候也滑过滑板来着。” Eric在短信里感慨道。仅仅透过文字,我都能感到他明显的羡慕与遗憾交织之情。

我想起David曾告诉我他上高中之前经常滑着滑板去上学,自从成年后他就把这东西束之高阁,好像它是只属于青春期的玩具。他说在他的国家里只有小孩会溜滑板。

我也太过于晚熟了,还在玩着这种青春期的玩具。也许是Eric沟起了我对青春期的幻想,所以我突然对家里那块落满灰尘的滑板感兴趣了。不,也许更确切点说是他让我发现了青春的弥足珍贵,在他这个突然有了存在主义困境的人面前,我就像拥有了一大笔宝藏。上帝早晚会收回它,它是不受控制的,现在就是要尽力享受,可我把时间总是浪费在担忧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上。以后我回忆起来肯定会发现我年轻时难过的日子和快乐的日子一样多,如果不是更多的话。唉呦,还有什么比突然发现自己浪费了很多青春时光更可怕的事呢?

“我一会儿给你打电话吧。”Eric说。

但他没打。我给他发短信,他说困了。

“我觉得有点失落。”我告诉他。

“我明白。”他回。

你明白,你又何曾明白?David曾说过我们都是奇怪的人,他说他经常会想起我,但他从未询问过我的电话号码。还有谁像brad一样给我打过400美金的电话?可是他也失去了消息。几天以后他给我写邮件说他已经到曼谷了,正在安顿生活。

第一次见Eric时是在一家咖啡馆。朋友给我介绍说他是位剧作家。他从笔记本电脑前抬起脸,一张单纯的心型脸,蓝色的眸子,不算年轻,大概35岁左右,但眼神还算清澈。

“你好。”他说,向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那笑容与他上一秒钟悲伤的神色形成强烈的对比。他的那个笑容让我发觉一个人即使在最痛苦的时候也有振作和表现美好的能力。因为这个微笑,我对他好感倍增。我也太唯心主义了。

他说他正在经历一场“存在主义”危机,大概是些感情事让他近期颓靡吧。听到他嘴里说出“存在主义”几个字我像遭了雷劈般震撼,迅速把他引为知己。像我这样一个感到孤独的人发现了另一个人的孤独,剩下的事便是尽力让他不再孤独。

他曾说过:“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上帝,自己的创造者。我想用下半辈子的所有时间来找到一个创造我的创造者。即使白找也无所谓。”

他有太多奇思妙想,比如有天他突然建议我戒烟并把戒烟的过程写出来。“肯定特有意思,你觉得呢?有这么多人想戒烟都没成功,而你,一个一直抽烟的女孩突然戒掉了,多戏剧化啊。一定要把过程清楚地写出来,比如戒烟第一天的感觉,戒烟第二天的感觉……”

Eric给我打来电话,说晚上8点半开完会想和我见面。十点钟的时候他发说可以去他常去的咖啡馆找他。他告诉了我一个陌生的咖啡馆的名字,那个地方座位在城市中部的某条胡同里,平时我很少去。

出租车快开到的时候,他发来短信说他状态不好,不想见人,最好别来。我说没关系,看你一眼我就走,因为我已经到了。他说他不在,刚才就已经离开了。夜里的胡同光线模糊,让人看不清楚路。刚下过雨,地很滑,我打了个趔趄。

我依然走到咖啡馆门口,一路上期望能遇上他。我向咖啡馆望进去,里面没有他。他果然已经走了。

我想给他打个电话,但还是作罢了。 我沮丧地走出胡同口,上了车。

从二环路打车回三环的家时,我一直在诅咒他,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毛病?真是反复无常。

就在快到家时,他又给我发来短信,说他郁闷,问我还愿意不愿意去见他。我说没问题。于是我让司机掉头,重新去找他。那时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了。

我们在后海散步。我问他来中国多少年了,想不想家之类的问题。那夜月明风清,虽说已经是春天了,夜里的风还是很有些凉。

“可以去你家呆会吗?”我知道他家离这不远。

他想了一下,同意了。

当我们走进他的房间时,他表现得局促不安。“真不好意思,这里太简陋了。”

我仔细观察了一下房间,觉得他有点太夸张了。这是一套干净、整齐的二居室,没他说的那么差,这房间只是显示出主人很少在屋里停留。

他越过我,去收晾在阳台上的衣物。他的心情感染了我,我也不禁感觉稍微有点手足无措,像是个强行进入别人房间偷窥隐私的无聊的人。

“我在家里写不出东西,只能去咖啡馆。”他开口道。

“为什么?”我很奇怪,毕竟咖啡馆里人来人往,怎么可能安静下来写东西呢?

“……我在家的时候精力无法集中。”

如果在家都无法集中精神,那在哪儿能集中?我暗揣道,同情地飞快地瞟了他一眼。他好像也感觉很尴尬,我们默默无语地坐了一会儿。后来我才明白,坐在人来人往的咖啡馆里默默写作,完全是因为寂寞。

“有水吗?”我打破沉默。

他站起来,走向冰箱,然后端来一大瓶矿泉水。他递给我时显得紧张而惶恐,手都在微微颤抖:“只有这个。对不起,我一个人住,就没有买杯子。你直接喝吧。”

我把给他买的一瓶男款香水拿出来,“送你的礼物。”

“谢谢。”他端详了一会,开了个玩笑:“不是假的吧?”

“真的,是真的!”我解释道,“有天在商店里看到,觉得应该很适合你。”

“哦。呵呵。”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看着他低头沉思这样儿,我也够难受的,这和我预想到的亲密畅谈的情景差得也太远了。我不禁埋怨自己为何多事非要来他家。又呆了最多五分钟,实在呆不下去了,我说那我走吧,可能你更希望一个人呆着。他站起来,把我送到门口,我走出楼道,看到一只白猫拖着它的尾巴慢慢滑过。

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我愤怒万分,脑子里只涌上一句话:愚蠢的人!正在我诅咒自己的弱智时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发来的:对不起,我不知道如何和人类相处,我不会交流不会说话,我觉得和动物在一起更舒服。

我靠!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于是我不客气地立刻回过去:对不起,我也是人类。是我无能,无法拯救你。别再和我联系了。

扪心自问,也许我并不是那种稍微好一点的人类。而您这存在主义危机够严重的。有个问题开始在我脑中盘恒:他对人类的恐惧和厌恶是从哪儿开始的呢?

谁知道什么是终点呢?下一个人在哪里?

每个人都想找一个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来拯救自己。我根本拯救不了他。要拯救的恐怕不是他,而是我自己。我还存着这样不现实的希望,那个希望就是希望有人来拯救我。

到底能不能找到呢?我估计成。

然后我就删掉了他所有发来的短信。

我收到一条陌生短信,说他叫蓝小脉,也喜欢诗歌,曾在网上读过我的诗,想与我见个面。我本不想见他,但他很执拗,说一定要见面。我最终同意了。

春日晴好的下午,我穿着鹅黄色的衣衫,在楼下等他。阳光暖暖地晒在我身上。我站在楼下,期待着与一个陌生人的会面。他穿过正在抽芽长叶的树木和几大篷艳黄色的迎春花,远远走来。我向他招招手,他露出微笑,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刚才等待带来的不快立即烟消云散。我突然想,也许这半年来做得最正确的事就是今天心血来潮见了他。

我们一起走去附近的河边聊天。天气晴好,柳树正在抽芽,空气里到处都氤氲着春天特有的暖融融而潮湿的气息。我们互相凝视对方,情不自禁地吻起来。有个小女孩坐在妈妈的自行车上,看到我们,跟她妈妈说:“妈,快看,同性恋!”

我们互相看看,哑然失笑。他的头发长得比我都长,披在肩膀上。穿着件朴素的天蓝色格衬衫,看起来眉清目秀。而我,短头发,穿着一件白衬衫。那个小女孩是把他当成女孩了还是把我当成男孩了?

夜晚,我们一路在西三环散步。车水马龙,我们只是边走路边说话,走到哪里都不在乎。他莫名地依恋我。我们路过一家24小时便利店去买饮料和吃的时他一直盯着我,好像奇怪买东西需要花钱似的。待我追问,他羞涩地说他上学很早,十三岁就初中毕业了。之后的七年时间都在全国各地流浪,饿的时候就吃野菜和野果,去过无人区,走过一个月大山,把自己绑在树上睡觉。没有钱了就饿着肚子在建筑工地拉砖,鞋坏了就光着脚走路。他看到过大海雪山沙漠草原湖泊,与许多来来往往的过客擦肩而过。经历的坎坷一次次凭借着信念和朋友化危为安。

他绝对是个异类,绝对迷人,这个野性未驯的年轻人,不习惯大城市一直流浪的有着褐色皮肤和明亮眼瞳的男孩颠覆了我关于真正生命和生活的概念。我的身边从未有过这样的朋友。一个真正流浪过的年轻人。为什么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在网上没引起我的注意?看来有时候真得见面,见面了才知道到底什么样。

半夜,我们走回河边,去街心花园荡秋千。我坐在秋千上,他在背后帮我推秋千。月亮很大很圆。眼前的一切都像笼上了神秘而童真的色彩,像小时候。

“真希望能早些认识你,与你一起流浪。”我扭过头对他说。

“现在也不晚呀。”他微笑起来,又露出那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们一起到春天的草地上奔跑吧!一起吃树叶吧!”

“你知道树叶是什么味道的吗?……”他对我讲在无人区里流浪时没有食物,吃了整整一个月的树叶和野果。

“在云南时爬到雪山上我就想,如果只在雪山上活几天多好,能涂抹掉一生,还我洁净。”

那夜,我用笔记本电脑给他放了一部我最喜欢的电影,因为他说他以前很少看电影。我们像认识许久,就算平躺在床上,也没有紧张之情。

和他在一起我一样寂寞。只是很平静。

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一个与往常一样毫无奇迹的晚上,我坐在出租车里,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我本不想去的,这几个月来我一直无心打扮,但转念一想,出去混混也好。

一路上没开口的出租车时司机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用辛酸的口气对我说:“一看你这样,就属于那种不好好吃饭的孩子吧?你看看你多瘦啊!?”

我朝右看了看他车上的镜子:“不瘦啊?!”

“还不瘦啊?你多少斤啊?”

我估摸了一个数字,他说我看上去根本没有那么重。为了说服我吃饭的重要,他甚至给我讲半天和前女友做饭的过程,直到我答应他以后一定要好好吃饭,他才满意地闭口不言了。

那是一个一半中国人一半外国人的party。女主人是秘鲁人,一头微卷的黑色长发散发着万种风情,深褐色的皮肤和深褐色的眼睛又压得住阵角,为她增添了稳重。我在厨房里呆着没事干,不时地伸手拿几块小点心吃。在阳台抽烟的是几位西班牙人,他们不时开玩笑嘲笑其中一位是同性恋。那个人也不生气。可能是因为他们说他是同性恋,我对他放松了警惕,还聊得挺好。末了,他们约我一起去迪厅玩。我最讨厌迪厅了,可今晚闲着也是闲着,没什么不好的。我同意了,准备向主人告辞。

我对她说我要走了,她突然指着坐在长沙发上的几个男人说,他们都不错,而且没有女朋友,你也可以跟他们认识一下。

“哈哈哈。”我笑起来,想掩饰我的紧张。

“Martin!”她喊其中一个小伙子,然后侧过脸来轻轻地说:“他不错。”

他穿一件简单的深色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典型的日尔曼人的面容,长得很端正,也很可爱,但不过份。

我走上前,向他伸出手,“你好。”

他也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来,我们握了手。

“你是学生吗?”他问我。

“是的。我也写诗。”

“哦?”他扬起眉,作了个夸张的表情,用他不太标准的中文问道,“什么样的诗?”

“呃……”我想了一下,觉得就算说了他也听不懂,就回避了这个话题,问“你呢?”

“我是摄影师。”

西班牙人正在另一个房间等我,我回头看了一眼他们,对他说:“我们一会儿去跳舞,你来吗?”

他犹豫了一下,同意了。

进迪厅的时候,Martin边买票边嘟囔:“唉,中国女人都希望男人给她们买票。”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帮我买票的打算。但听他这么一说,我立刻停下了找钱包的动作。就让他误会去吧,就让为他的想法买单吧!

那夜我们一起在跳舞的时候,Martin要了我的手机号。我还让他去三里屯买大麻。最后,我一手拉着Martin,一手拉着号称是同性恋的家伙,一路溜达到三里屯街。

“你的梦想是什么?” Martin问我。

“上哈佛吧。”我踢着一块石子。

“你知道哈佛大学在哪吗?”

“是在纽约吗?”我犹豫了一下。

他哈哈大笑起来,好像很开心,“在波士顿!”

“没所谓在哪儿,只要在就成了。”

同性恋男人的脸色开始阴沉起来,也许他并不是一个同性恋。只是我太先入为主了。

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凝望着三里屯街。“感觉真好,像在飞。”我突然变得多情起来。
“你飞一个给我看看。” Martin说。

对于他这样的俏皮话,我还是起了一点点的不快。那夜,他们看着我上了出租车,我没跟任何一个人走,也没带任何一个人回。至少Martin有我的联系方式,同性恋家伙根本没要我的手机号。

几乎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进入了一种新生活。我需要一个男朋友。竖有一句诗“也许你所看到的,就是你所想到的”。对一件事情的渴望太过强烈,愿望太过执著,它就会变成真的。

Martin第二天约我看戏剧。那天夜里,我去了他的公寓。他当时和另一个人合租,他住在小屋里,他的朋友住在大房间里。

我们坐在客厅聊天。过了一会我开口了:“咱们睡觉吧?我困了。”

他笑起来:“知道我喜欢你哪一点吗?你够直接。”

我瞪着他,不明白我刚才那句话怎么就直接了。难道我来他家是为了坐在客厅聊天么?

极不靠谱的事发生在那个周末的798。我和Martin手拉手在798的大厅内乱逛,突然收到了Eric给我发的短信,他问我在哪。我说798。他说他也来。我说好。

五分钟后,我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了Eric,没想到他真来了。我发现他时他正在紧盯着我们,眼神中露出一刹那惊讶与伤心的表情。那肯定是没有控制住的表情。这也算得上是一场存在主义危机吧!

我向他走去,刚想开口,他便自言自语道:“没事。”我张了张嘴,接下来他说:“滚。”

我说:“好”。就拉着Martin走了。

这段时间,我几乎把Brad给忽视了。我没有时间经常上网了,偶尔在Martin家上网查一下那个音乐网站,我都有种负罪感。对谁呢?对Brad、对Martin、还是对David?我应该履行承诺,去泰国找Brad吗?即使我不再爱他?

同时,我又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我对谁都没有责任。无论是对Eric、Brad、还是对Martin、David。我对他们丝毫没有责任。每个人都选择了他们的生活。有些人选择抛弃了我。有些人选择暂时与我在一起。谁都说不好未来。谁都不知道未来。可笑的仅仅是有些人在抛弃别人以后还以为别人会一直站在路口等待。

Brad源源不断地寄来印着泰国风光的明信片,每张都写满热情的话语,写满他的思念和期待。每一张明信片上都写着“我爱你”和“快来吧!”

我烦恼地把它们都塞进抽屉里不想再看。我甚至感到一种被催促的恼怒。

炎热的国度。佛教。寺庙。这是我对泰国仅有的一点可怜的想象力。除此之外,那里还有什么好玩的呢?或许,可以去海边晒太阳。

清晨,我陪Martin去公司上班。他的办公室在一个小公园里面,风景不错。我们一起在他公司吃过早饭,我说要回家。刚走了几步,他就向我跑来。我惊喜地看着他,他说有东西忘在家里了,现在要去取。我还以为他是要送我到公园门口呢!我们走着走着,他顺手在地上的草丛中揪下一朵黄色的小花递给我。我接过来,小心地捏在手中,把它夹在笔记本里。

在我们认识不久后,Martin就到外地去拍片子去了。他给我发短信说在黄河旁边散步,那河水的黄色让他想到了我的皮肤。

“宝贝,我们公司有个美国人说认识你,还老说你坏话,你认识他吗?” 几天后,Martin在电话里问我。

“什么情况?”我警惕地问。

听他说完我才想起来,几个月前我接受过一次关于“中国年轻诗人”的采访,当时那个记者很热情,无论我说什么,他说狂点头。

“最好的聊天者其实都是那种不怎么开口的人。”这句话来形容他果然没错。

其实他没对我干什么缺德事,只不过在MSN上问过我几次低级下流的问题,向我要过裸照,因为我没有因而作罢;半夜三点约我去农民扎堆的滚石喝酒(我拒绝了);并且顺便对他的同事,也就是Martin讲了许多杜撰出来的我的坏话。

幸好刚认识他时没一激动做出什么以身相许的事来,好险啊。

“你要不要看我们当时的聊天纪录?我电脑里还有。”我问Martin。

“不用。不用。他肯定想泡你没泡上,知道我们现在在一起就有点生气。别理他就行了。”

有天我们因为谁买安全套的事生气了。那夜我睡得很不踏实,越想越生气。当第四次醒来后我再也睡不着了。我在Martin的那张单人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亲爱的,别闹了!”他迷迷糊糊地说。我继续在床上扭来扭去,他突然伸手拍了我屁股一下。我一下子蹦起来:“干什么啊你?”

“啊,对不起。”他醒了,揉着眼睛,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什么话都没说,走到了洗手间。过了一会儿我回到他的房间。

“你干嘛去了?”

“我戴隐形眼镜了,我要回家。”

他叹了口气,把我拉上床。我已经冻得浑身发冷。他搂着我,“对不起,我刚才不是故意打你的。我刚才可能还做梦,不太清醒。”

我只好躺下了。

“我们要考虑一下以后的关系。不要着急下结论。这几天先别联系了。”他说。

我静静地听着,出于自尊,我回答:“好”。

一夜都没睡好。清晨明晃晃的阳光透过阳台穿进来。 我感到一阵熟悉的忧伤和强烈的幻灭感,好像这两个礼拜的幸福都是不真实的。 我再次觉得这是假的,而真的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为什么那么没有信心呢?我曾经主动追求,并至今抵抗消极。我不愿意等待martin对我们关系做出的定论。答案只有可能是继续或者结束。我不愿意分分钟都陷在“被决定”的状态中。罢了,也许是到了去泰国与Brad见面的时候了。

我们一言不发地出了门。在马路边,他拉住我,我不耐烦地转过头去。“别这样……”他说,还是在我嘴上印上轻轻一吻。我说我走了。正好是绿灯,我径直过了马路。我打了辆车,司机问我去哪。我略微犹豫了一下,咬牙说:“军事博物馆。”

在我心情最乱和最差的时候,我都会去一些在我看来有着特殊意义的场所,以便让纷杂焦躁的情绪平复下来。

我根本不该去,我应该回家拿护照去大使馆去签证,因为大使馆只在上午工作。实际上今天这种情况就像所有感官有系统的脱轨,我的内心已经砰塌,我再次想起许多过去的事情,好像过去的噩梦又回来了。

我一个人逛着军事博物馆。高大的建筑物内正在办一个什么家具的展览。几乎所有进场的人都是去看家具展的。只有几个外国游客和我一样,是来看那些跟军事有关的历史和文物。

我给宁打了一个电话,她说她也正在郁闷呢。挂电话时我还开了句玩笑:“ 千万不要让他们把咱们关进精神病院,病症就是‘妄想症’。”

晚上,我坐在房间里看书。电话响了,是Martin。我望着那电话号码冷笑,没有接。等它终于静下来时,我才感到一阵报复的快意。

“嘀。”几分钟后,一条短信传了过来。“我想你。”

我没理他。

电话又响了,这次我接了。

“明天晚上来我家吧,我给你做饭。”

Martin做了一桌西餐,还买了红酒,点了蜡烛。吃过饭后,我告诉他我过几天要去泰国旅行。他有些惊讶,但还是表现得很得体。没有问我具体要做什么,只是说要好好玩,回来跟他联系。

我在网上告诉了brad这个消息,他兴奋至极。我却不知道这个决定是不是做错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应该做些别的决定,我不知道。这太荒诞太像做梦了。

天下起雨。

Martin给我发短信说:看到外面那美丽的雨了吗?

我想起萨特曾写过的句子:

我躺在地上

微风吹在我的脸上

远处有人正在吹口哨

此时天正下着雨

那是柔和而平静的雨

我给他回了条短信,说我要去河边散散步。

天是樱桃色的。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是霓虹映红了被污染了天空。我撑上伞,下了楼。在河边坐了一会,打开萨特的《恶心》。有几滴雨掉到我的书页上,墨迹被洇湿了。我看了五分钟,太冷了,就撑着伞回家了。

第四章

闷热。

这是我的第一种感觉。我搭的这架飞机晚点一个半小时,入关又耗费了半个小时,我抵达曼谷比预计晚了两个小时。我隐隐希望他生气地离开。但看到他站在等待的人群中时,我只好像一只慢慢踏向囚笼的羊向他走去。

黑衬衫,黑裤子,正如他早先所形容的那样。他高兴地向我迎来,很自然地接过我的旅行箱。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周围,希望没人注意到我们。

出了机场,一阵热浪险些将我掀倒在地。出租车飞驰在高速路上。我和Brid基本上没怎么说话,我把手放在出租车的座位上,Brad按住我的手,我没有动。

汽车七拐八拐,停在一座白色的酒店前。酒店楼不太高,大概只有七、八层,不是高级酒店,也不寒酸,应该是三星极左右。

房间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小。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占了房间的大部分空间。空调开着,还是感觉很热。落地才几十分钟,T恤已经被汗濡湿了。进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洗一个澡。Brad帮我把行李放在地板上,我从中拿出洗漱用具,进了洗手间。必须要多洗一会儿,利用这些时间思考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洗澡的时候我感觉事情有些让人头疼,很显然,我完全不喜欢他,而且,他很喜欢我。并且,他不知道我喜欢上了别人。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跟他在一起,在异国他乡,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看看一会儿能不能自己订个房间。如果不行,就第二天醒了订。来之前,我们都以为可以睡在一起。现在看来,我不但不喜欢他,连容忍都无法容忍,做做样子都难。

洗完澡一出来,迎面就看到他正坐在床边紧紧凝视着我,吓了我一跳。

那夜,我们没有做爱。他轻轻抚摸着我的身体,我任由他抚摸。然后他抚身向下,亲吻我。我想制止,又动不了。那种从未有过的魂飞魄散的高潮令我完全无语。房间很黑暗,只有透过白色窗帘透过的一丝湿热的外面马路上的光。只有在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身处何地。

他想让我吻他,我十分勉强,只好轻轻地碰了碰他的嘴唇。对他完全没有性欲,又不知道怎么才能不伤害到他的自尊心。

“我很累,想睡觉。”我只好这么说。

早上当我睁开眼睛时,接触到的是brad投入而若有所思的目光。他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打量着我。我吓了一跳,随即伸了个懒腰,说:“早安。”

“我们一会儿去附近的寺走走吧。”

我拿着一只蓝色的坡跟凉鞋和一只黑色的All Star球鞋问他:“我是穿哪一双?”

他指了指黑色的球鞋。“我们需要走一段路,这双鞋会比较舒服。”

在宾馆的餐厅,我们简单地吃了西式早餐就出发了。自助式早餐应有尽有,红茶、咖啡、橙汁、面包、奶酷、麦片和各式新鲜水果。

阳光白晃晃的。像维米莉.苏莲娜的诗里写的“这白得耀眼的爱情,这白得耀眼的夏天,这白得耀眼的精神病。”

阳光照在身上炽热无比。幸好在出门之前就已经涂了厚厚的防晒霜。Brad仍然穿一身黑,黑T恤黑长裤黑皮鞋,像在向所有人昭示他的身份:古怪的朋克与哥特的混合体。

他不停地抹汗,我也是。我们尽量在树萌下行走,这样凉爽些。在路上到处能看到在树下打座的僧侣和个子不高,穿着校服的男女学生。也有各地的游客,西方人很多。基本上都是西方男人旁边挎着一个个子瘦小的、浓妆艳抹的当地女人。刚开始我还挺诧异地盯着看一眼,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突然,我意识到,我与Brad在别人看来会不会也很怪异?一个穿得很摇滚的东方女孩和一个穿着黑衣服的西方胖男人,什么情况?他们是什么关系?唯一让我舒心的是,我们各走各的,没有拉手或者拥抱。

走着走着,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我的胳膊看。“怎么了?”我问他。“在我们国家,女士都会刮去胳膊和腿上的毛发。”

“我觉得这样挺自然。”我有些不快地说。

“头发才是自然的,这些不是。”他态度温和但口气十分肯定,对自己的观点胸有成竹。

大国沙文主义!自以为是的美国人……他们认识美只有一种形式,就是那种最粗俗的……他居然对此深信不疑,还要求我改变我原有的样子。我就喜欢我这个样子,他居然还挑三捡四,他以为他是谁呀?

我笑了,不想纠缠这个愚蠢的话题:“是吗?”

幸好他只是摇摇头没有多说什么,如果他要是说出“这是文明人士的规则”之类的话我肯定当场就发飙了。

我们走到一座金碧辉煌、规模盛大的寺,这里应该就是拉玛一世皇所建的玉佛寺。他在前面带路,我很温顺地跟着他走。庙里不允许穿鞋,幸好今天听他的话穿了球鞋,系带凉鞋脱起来太不方便。

在佛像面前,我也跪下来朝拜。能看出来,他远比我虔诚。

寺里有一只大白猫,我抱着它呆了一会儿。Brad替我拍了几张照片。

后来,那些照片我再也没有看到过。

出了寺庙,他招手打了辆车,我们决定去吃午饭。这是市中心附近的一条街,巨大的、亮着广告牌的购物中心就在旁边。面对着英语和泰文的菜单,我把点菜权交给了他。我无精打采却努力振作精神,随着冬荫功汤、木瓜沙拉、炒肉和炸鸡块逐渐上桌,我决定要好好地吃一顿。

吃着吃着,真的开始高兴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希望能跟他好好玩上几天。哪怕我现在对他完全没有一丝超出友情的感情,我也不希望闹得不愉快。

“你想过几天去海边玩吗?我想游泳。听说这边有些岛不错。”

“我不喜欢海边。”他一口回绝。

“我们可以游泳啊!”我想说服他,而他立刻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我不喜欢游泳。”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海边人太多,天气太热。他不喜欢阳光,也不喜欢在路上要花费很多时间。总之他想留在城市里。

我有些失望,但也没说什么。

吃完饭,我们慢慢逛街。到处都是人,路边总有铺满鲜花的水坛和善男信女正在跪拜的四面佛。

我们选了家路边的咖啡馆,坐下来喝咖啡。我递给他一支,他说他不吸烟。他只是看着我吸。我心烦意乱,吸得愈发多了。

闷热潮湿的天气和Brad热情而直接的目光让我感到呼吸困难。我使劲喘了几口气,仍感到一阵胸闷。

回到宾馆。又是默默无言。如果我的英语够好,或许我可以把气氛搞得融洽些。但现在这种状况,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解释,我并不是跟他生气或者对他有意见,有时候我只是无话可说,我开始害怕与他单独处在一个空间,因为我总是需要解释为什么我不开口。

“我觉得你像是我的兄弟。”我看着他,突然感到一丝柔情。他也有他的可爱之处啊,我应该对他好一点,别这么粗暴。

他却被激怒了,跳到床上质问我:“为什么你们都说我像你们的兄弟?”

“呃……”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就是随口一说,谁知道还有人也这么跟他说过呢?我连忙解释道:“因为你很可爱。”

“可爱?!我讨厌可爱!”他暴跳如雷,冲我嚷嚷道。

我又无语了,向他解释半天,可爱这个词不代表愚蠢。他终于平静下来。但是看得出来,我的话仍让他很伤心。他仍然一副受了伤害的表情。

“我们需要谈谈。为什么我感觉你这么冷漠?”他盯着我,终于开始问出这个我一直拒绝想,也从未给过他真正答案的问题。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Brad,我想告诉你,”我搜肠挖肚,努力回忆所有我学过的英语单词,最终还是选择了最普通的一句:“我觉得我们还是当朋友吧。”

“不!我们不是朋友!你跟我说过你爱我的!所以你来了泰国!为什么现在变了?”他紧紧盯着我,每个词都清晰有力。

“我……”见光死怎么说?我的大脑迅速转动,想找一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却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词。

见我无法回答他,他怒目圆睁,像是要用眼神把我杀死。从那双眼睛里流露出的失去爱的惊惶、痛苦与愤怒几乎像火焰冲我燃烧过来,我已经能感受到它的那危险的热度和力度。

我在旁边订了一间房。我想这样可能会好一些,保持些距离,大家冷静一下。

Brad看起来既疲倦又伤心。他对我说:“我并不很想与你上床。”见到我惊讶的神色,他又补充道:“真正的乐趣都不是能从做爱中得到的。我更感兴趣的是像以前一样,能跟你无话不谈,我们是彼此的灵魂伴侣。我可以忍受没有性的爱,但绝对无法忍受没有爱的性。”

晚上,我睡在自己的房间。与Brad的房间格局一模一样,只是床和洗手间的位置对了个个儿。我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中午,他来到我房间,说要跟我谈一谈。我们说着说着就又吵起来了。

我说,我想一个人走走。我要安静一下。我们可以过一会儿再谈。

我可以陪你。他说。

不用,我想一个人呆会儿。

他跳起来,冲到门边把门反锁上。“我必须要跟你谈谈。”

“谈什么?”我看着他的举动,不耐烦地挑起眉头。

“谈你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要一个人呆着!”

我恨自己无法坦诚地告诉他我爱上了另外一个人。我更恨自己将自己逼到了这个境地:既无法走,也无法留。我在心里苦苦哀求他:让我安静一会儿吧。

“如果你走,我就自杀。”他立在墙边,几乎是在尖叫。

“随便你!”我说。我真不怕别人威胁我,大不了鱼死网破。怎么可能有人用威胁的方法来爱呢?爱情恐怖份子!他在我眼前如此虚张声势,脆弱无比,简直可笑极了。

这个长得像一头熊一样的穿一身黑的美国男人简直既愚蠢又危险。

我盯着房间那扇玻关闭着的玻璃窗,在思考如果从三楼跳下去会不会跌断腿。那扇窗户目前对我来说就代表着自由和光明。是我遗失了的自由和光明。我真茫然,我他妈在做什么?我来这里,不是想去用英语吵架的,不是要验证这世界是多可怕的,但一切就这么发生了……我无法强迫自己爱一个疯狂之人,更无法接受对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他不但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他也不知道什么是法律!

我打定主意,清楚地开口道:“我宁可从窗户跳下去,也不会爱你。”

“如果你走,我就死。”他固执地又说了一遍。

我情不自禁地苦笑了一下。这件事可笑就可笑在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双方都是真诚的。都希望对方明白并且接受自己的态度与底限,并且毫不妥协。

他看到我的笑容更觉得愤怒,忍无可忍下“砰”地一拳向墙砸去。我吓了一跳,随即觉得自己万分可笑。简直比他还要可笑。我处在相当不利的地位,首先从体力上来说,我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如果他失去了控制,想要伤害我的身体,那简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我觉得自己特无力。与他的激情相比,我的漠然态度就连自己都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我会对一个曾经付出过感情的人(哪怕仅仅在网上)如此无情?为什么他会对一个仅仅在网上付出过感情的人如此在意?这难道不是验证了精神交流的不确定性和我性格的缺陷吗?没有一种快感和冒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

事已至此,我只想走,只想离开这间可怕的屋子,只要离开这个变态的人。

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我们都累了。他坐在离门较近的墙边的地上,我也在电视旁边坐了下来。

“我得上趟洗手间。”他有力无气地开口道。

“那你去吧。”

“你别走啊。”

“嗯。”

他进了洗手间,锁上了门。我立刻冲到了门口,颤抖着扭开门,逃出了屋子。我顺着楼梯三步并作两步跑下去,心跳不已。他听到了动静,离开了厕所,紧跟在后面向我追过来。一瞬间,我以为我置身于某个恶劣的三流恐怖片中。

门口就有一辆出租车。“去市中心!我要去网吧!”我跳上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

司机开车的时候,我不住地扭头向后看,生怕brad也打了辆车追踪我。车流的灯光闪作一片,我根本看不出哪辆上车是他。

司机将我放在一条繁华的夜市街上。

这里灯火通明,像另一个世界,让我目不暇接。有人在摆地摊,卖衣服、鞋或者别的小饰品。歌声、笑声、闹声不绝于耳,又恍若隔世。到处都是寻欢作乐的外国人和当地小姐。我手里拎着包,身上的超短裙还来不及换。这么热的天,我还感到大腿冷飕飕的,就像没穿衣服。

万般无奈中,我给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打电话。对方接了电话,“我有麻烦,我是中国公民。”我冲着电话喊着,差点结巴起来。“怎么回事?”一个中文说得并不利落的女人问道。

“是这样的……”我简单诉说了一遍过程,“我需要您的帮助!我明天能不能去趟大使馆?我怕他还纠缠我。”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啪!”我气愤地挂了电话。这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太傻逼了!根本就不关心在外国的中国人的安全!根本不能指望他们!

太多的不怀好意的眼光向我聚来,不时有人跟我用英语或者泰语打招呼,也许他们认为我也是当地人,我一律嫌恶地瞪过去或者装作没听见。真像恐怖电影一样,中国大使馆是指不上了……为了镇定,我点了一支烟。

我不想回宾馆,我们住在同一个宾馆,我害怕再次看到他,再次用英语谈感情,再次用英语吵架。害怕再次失去自由。

我跑到一家开着的网吧,上去看了看我经常浏览的中文诗歌网页,查了查邮件。没什么新鲜的事,我却感觉恍若隔世。

我又打车回来了。刚到楼下,便看到一个人抱着臂,神情沮丧地倚在路边的墙上发呆。是Brad。一瞬间,我心软了。

我向他走过去,步履轻快。在这一秒钟内,我是主动的,是自由的。

他看到我,一刹那流露出完完全全幸福的表情。

我看到他的神情,不禁有些怅然。

“我们散散步?”我提议道。

他点点头。我们向前走去。在这个像所有闷热的夜晚一样闷热的夜里,听着未知种类的虫鸣,我们步伐一致、不快不慢地向前走着。我们路过爬满曼藤类植物、正在开着白色的花朵的矮墙、热闹的饭馆、几家的小小的24小时超市。

在其中一家门前,我停住了脚步。他明白我的意思:“进去看看?”

我在这家超市里买了些不需要买,买了也无妨的小东西:一瓶色彩艳丽、塑料包装的果汁,一盒深蓝色包装的口香糖和一袋巧克力糖。如果不是知道不合时宜,我甚至想买几枝花。

第三天下午,他来我的房间找我。我看到他胳膊上缠着绷带,身上还有血迹。“怎么回事?”我追问他。他含糊地说,他昨天想自杀,把手腕割了。我想去摸,他缩回了手。

他堵在我门口,让我退房,和他一起住。我说不,我想自己住。

“我们去海边吧。”他作出了妥协。“你不是想去海边吗?那我们就去海边吧。”

“我想回去了。”我黯然道。我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什么时候?”他急切地询问。

“越早越好。”我说。

“不!不要走!”他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开始用他已经受伤的胳膊捶打着墙壁。我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说,不要再伤害我。服务员在楼道里看到我们在吵架,打电话叫来了警察。

我对警察说,没事儿。他们走了。他倚在墙上,目光迷离而悲伤。

“你是我的恶梦。”我说,“我永远也不原谅你。”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锁上房门,想该何去何从。我想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我想回北京。但我的机票是两个星期以后的,我还得在机场改机票。我理解他的心理落差。他期待已久的“心灵伙伴”对他是如此冷漠和嫌恶。并且还藏有一个真正的理由,那就是她已经爱上别人了。在来曼谷之前,我就知道会有太多像骨牌效应的事情发生,不过本着“可为不可为”的态度,我仍然来了。而我真的无法改写这结局。

我的大脑一片纷杂,为了抑制不必要的胡思乱想,我来到浴室,开始洗澡。当我收拾整齐准备出门的时候,我发现门缝里塞着一堆碎纸条。我把门打开一看,原来是我曾经给他写的信。

这倒减轻了我的负疚感。我一下子蹲下来,把那些碎纸条仔细地、一张张地从地毯上捡起来,揉到手心里,然后站起身,毫不犹豫地把它们扔进了洗手间的垃圾筐。

我躺在床上,感受着空调的风让这间房间的带来的凉爽的温度,白窗帘外面的世界暂时于我无关。我盯着那扇门,突然又有些惊慌,万一一会儿Brad来找我,又要“谈谈”该怎么办?不行,得离开这个房间,到外面先避一避。

我打车到市区的购物中心。这里到处都是游人。阳光炽热,天气发白。多么令人绝望的天气啊,简直像世界末日。我一个人,孤单而惊惶。

这酷热的鬼天气再加上失魂落魄,我感到浑身无力。一眼看到了星巴克的标志,我走进去,买了杯咖啡,坐在户外的椅子上,点了根烟。

阳光劈头盖脸地浇到我身上,坐在室内喝咖啡的人们大多悠闲、轻松。我徐徐地吐出烟雾,像把自己笼罩起来,整个人都被被烤焦了一样,几乎汗流浃背。

喝过咖啡,我走进那家百货公司。漫无目的,只想打发点时间。百货公司的顶层有一家电影院,我买了一张票,坐在电影院里看了STAR WAR3。电影演了什么,我几乎没看进去。但只有在看电影的那段时间里,我的心才是平静的。

看完电影,我打车回宾馆。随着出租车越临近那家白色的宾馆,我的心越紧缩得厉害。像是面临无可推托的、不可挽回的结局一样,我怀着兔死狐悲的心情,按了电梯,上了楼。

不知是我太过敏感还是事出有因,我发现前台的男服务员盯着我看了几秒钟。就连我走进电梯之时,都能感觉到他的目光紧紧地贴住我的后背。而当我转过身来,他却又低下头,像是在忙活别的事儿。

手机突然响起来。我找了半天,才想起出门前一直把手机放在洗手间里充电。

“你怎么不接电话?”那头传来martin焦急的声音。

“我刚才把手机放在宾馆充电。”我解释道。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放松下来。

“你怎么了亲爱的?我很担心你。我给你打了一下午电话,还以为你出事了……”

“我还好。”我说,“我晚上就去机场,看看能不能立刻回北京。”

“为什么?你不是说要在那里呆几个礼拜吗?”

我这才想起来,他并不知道发生的这一切,只知道我是去泰国度假,这行程是我在认识他之前就定的。他甚至有些佩服我的独立。如果他要知道这过程,估计早就急了吧。

“发生了一些事情。”

“……好。”他想问我为什么,但又欲言又止,“等你回北京再说吧。我来机场接你。”

他的电话给了我一丝安慰,挂了电话后,我又开始收拾东西。外面下起了大雨,天色昏沉,电闪雷鸣,像是我的心情。这就是热带,前几分钟还是烈日当空,后几分钟就突然就下起雨来。

一切收拾妥当,我轻轻扭开房间的门,冲Brad房间的方向警惕地看了一眼,发现没什么动静。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下楼。我用尽量自然地声音对前台说,我要订一辆去机场的出租车。

车在十五分钟之内就到了。这十五分钟里,我不敢坐在大堂,生怕brad突然进来或者出来会看见我。如果是这样,我就走不了了。我紧锁房门,注视着我的手表。

车子停在宾馆外面。

大雨滂沱,车窗上布满水蒸汽,我神色黯然地望看窗外,窗外的风景一片模糊。只有空调呼呼地声音和汽车压过街道溅起雨水的声音,压抑而沉闷。别了!我只停留了三天的曼谷。我的心跳得飞快,暗暗祈求车子快点开,快点,再快点,一旦到了机场,我就安全了。

哪知,司机突然接了个电话后,调了个头,就往回开。

“怎么回事?我要去机场!”我差点跳了起来,用英语冲他吼道。

他看上去也焦急不已,想解释,断断续续地说了几个英语单词,又用泰语重复了几遍什么。最后就沉默下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开车。我迷惑不已。

十分钟后,车子又开回到那座宾馆,我差点就要晕过去了。简直是恶梦又回来了。我居然又回到了这座宾馆!司机说了句什么,就下车进了宾馆。片刻后,他又回来了,另一个女孩也跟着上了这辆车。

“你好。”她一上车,就向我打招呼。是台湾味儿的普通话。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她。据她所说,这辆车是她订的,刚才司机把我当成了她。走到半路接到宾馆的电话,又开回去了。

原来是这样。我如释重负。

“你在曼谷是旅行吗?”她问我。

“……是的。”我用轻松的语调回答了她,然后反问她,“你呢?”

“我已经来了一个多月了,是来这里旅游的,现在去机场接一个朋友。”

车子终于开到了机场。我们告别。我举着机票,到处寻找“中国国际旅行社”的招牌。这张机票简直是重返正常世界的通行证。

算我幸运,还有半个小时国旅就下班了。我在他们下班前换好了机票。我想立刻给Martin打一个电话,但此时,也许我最需要的就是喝一杯咖啡。我走到离我最近的椅子坐了下来。

“你怎么了?”一个悦耳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来,并且是国语。

我抬起头,一个背着行李的高大的男孩正站在我面前,关切地看着我。我往左右看了看,意识到他是在问我。

“我……今天晚上回国。”我扬了扬手里的机票,“你呢?”

“哦。”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下手表,“我和你一个航班。咱们的飞机还有一个小时,要不咱们去旁边的咖啡座坐坐,休息一会儿吧。”

我感激地冲他笑了一下。在外国遇到中国人,感觉真好。

电话突然响起来,我看了一眼,是Brad。我没有接。片刻后,一条短信发了过来。是他向我道歉的短信,问我在哪里。正在看着,突然,电话又响了,吓了我一跳。这次是Martin。我接了起来。

“怎么样宝贝?机票换好了吗?”

“我今天晚上就回北京!”听到他的声音,我的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亲爱的,太好了!我晚上去接你!”

刚挂了电话,手机又不厌其烦的响起来。还是Brad,他一直在给我打电话。我不接,他就给我发短信,向我道歉,问我在哪里,一条接一条,我的手机隔几分钟就响一遍。我关了手机,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咖啡。

我们走出机场抽烟。雨已经停了。空气中夹带着一丝清新的凉意。天边覆盖着几缕淡橘色的云彩。三天。这是我来到曼谷的第三天。感觉却像是过去了几年。

Martin来机杨接我。我一见到他就冲去过,与他紧紧搂在一起。再次见到他,简直有些恍若隔世,一股幸福感立刻涌了上来。我搂着他坚实的肩膀,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

回到家,扔下行李,洗过澡后,我就躺在床上睡着了。睡着睡着就做了一个恶梦。我在饭馆上厕所,有人敲门,我就打开门,吓了我一跳,原来是个外国小流氓,我发现这厕所像一间房子,他要进来,我很害怕,我知道他想强奸我。我让他出去,他真的出去了。于是我也走出去了。刚出门,他就把我拉到一边,那里有他的四个同伴,他们都在那里不怀好意地盯着我。我问那个人他们在这里想干什么,他生气了,脱下了外衣,开始打我。然后我就不记得发生了什么,我跑出去,让别人去叫警察,但每个人都不紧不慢,我特着急,特别生气,并且绝望。因为Martin也在里面,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对待他。

下一个镜头是Martin的喉咙上中了一枪。当我哭着向他跑过去时,他睁开眼睛,对我说了一些话,他最后一句话是:“无所谓。”

后来放在我面前的是Martin为我写的一大本子的信。他说到了我们的朋友,说得很精彩。并且是用中文说的。后来他就死了。

ChunSue
春树(Chun Sue),中国当代作家、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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